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西侧广益花园B1#08、09号房产一层车库,合计面积约169.4㎡(房屋所有权证仅有总面积,一层车库面积差异未确认)。因年久失修,入户铁门漆面脱落生锈,水道基本堵塞,水电管线未入户安装,室内为空置毛坯状态。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赁方式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2、租赁用途:车库使用,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 1年。自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之日起算。给予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人应如期交还。承租人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除须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外,还须按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及竞价方式情况
1、租金三个月(每三个月为一个缴款周期)缴纳一次,先付后用,且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第一个月的3日前支付本缴款周期的租金。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须按应缴而未缴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挂牌价格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西侧广益花园B1#08、09号房产一层车库竞租起始价为500元/月,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起始价。
3、竞价方式
在省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网、投资集团内网、华兴集团内外网及租赁物现场公开招租信息。由我公司自行组织招租。
四、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条件、风险揭示。
(一)承租人资格条件
承租人应是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身份居民或法人,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对租赁物的装修事宜,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2、租赁标的面积仅按房屋所有权证总面积估算,面积差异未确认。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广益花园B1#08、09号房产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应做好租赁标的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服从出租人的检查监督及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及时整改,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采取相应措施,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风险提示
1、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知晓该租赁车库实际现状;并基于租赁车库现状全面评估了承租风险,默认前述瑕疵不影响其按照约定用途正常使用该租赁车库,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面积、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出租人不对竞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竞价成交后竞租人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租赁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公告期限:2021年 1月14日-2月3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第23层
联系人:周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11978 0591-878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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