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六一北路125号金福公寓4座101-103单元(建筑面积243平方米)、1层01-04附属间(建筑面积36.7平方米)。房屋权证齐全。
以上房产均为毛坯状。
二、租赁目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1.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收益。
2.租赁用途:居住使用(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店、酒吧、网吧、娱乐场所、教育培训等人员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
3.租赁期限:5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标的房屋之日起算。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三、租金收缴办法、租赁物的挂牌价格、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及优先权情况等
1.租金收缴办法:按月收取租金,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人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60日,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应返还房屋、结清所欠租金及费用、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的挂牌价格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元房面积(㎡) |
首月租金 (元) |
标的1 |
金福公寓4座101-103单元(配套提供01-04附属间) |
243 |
3600 |
标的2 |
金福公寓4座101单元(配套提供01附属间) |
81 |
1200 |
标的3 |
金福公寓4座102单元(配套提供02附属间) |
81 |
1200 |
标的4 |
金福公寓4座103单元(配套提供03-04附属间) |
81 |
1200 |
合同期内,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各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竞租起始价,且加价幅度须为100元的整数倍。
本项目采用先整体后分拆出租的方式征集意向承租方,整体挂牌及分拆挂牌均可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将根据意向承租方实际报名情况组织竞价,其中:
(1)如有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整体承租,将优先组织报名整体承租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分拆标的中止。如整体标的确认承租方,则分拆标的终结。
(2)在整体承租没有征集到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的前提下,整体标的终结,将组织已报名分拆标的且符合交易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确定承租方。
3.合同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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